全省首批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在河口落地
8月30日,云南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代理付汇试点首批业务顺利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落地办结。其中,建设银行红河自贸区支行采用跨境同业账户直接汇出方式完成全省首批代理付汇业务,富滇银行自贸区支行通过人民币NRA账户渠道同步落地试点业务。

两家机构累计为2家代理企业办理付汇业务2笔,金额合计49.19万元,惠及63名边民。两类差异化结算模式同步落地,丰富了河口辖区经营主体跨境结算渠道,为边民互市贸易提供多元化结算选择,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沿边金融改革积累了宝贵实践样本。

4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同意云南省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代理付汇业务试点,为云南深化沿边金融改革、打造面向东南亚辐射中心金融创新样板带来重大机遇。此次业务试点在红河州河口口岸、保山市猴桥口岸、文山州天保口岸同步顺利落地。

工作中,州、县两级部门积极响应,国家外汇管理局红河州分局立足辖区监管职责,统一业务规范,下沉园区、口岸开展调研指导,河口营业管理部落实属地责任,组建专项服务专班,联合海关、商务、税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指导试点银行开展主体摸排、资质审核、政策宣讲及实操辅导,河口边民互市服务中心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对接边民与落地加工企业,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推动政策红利直达边民及经营主体,为本批业务顺利办结提供有力支撑。
针对边民互市贸易小额、高频、分散的结算痛点,本次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分别运用跨境同业账户直接汇出、人民币NRA账户两种汇款结算方式,对边民多笔分散贸易资金实施集中归集、批量办理,有效简化结算流程、提升跨境结算效率,降低边民及企业的时间与结算成本,切实增强边民参与互市贸易的获得感与便利度。
云南日报-云新闻记者:黄翘楚 通讯员 韩筱 衡盈宇/文
河口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编辑:李兴文
审核:张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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