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法规体系织密云南湖泊生态保护网
日前,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云南聚焦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地方立法为抓手,构建“一湖一条例+入湖河道保护条例”的“9+1”法规体系,为重点高原湖泊系统保护治理探索法治化路径。截至2025年底,抚仙湖、泸沽湖水质稳定保持Ⅰ类,阳宗海保持Ⅲ类,滇池全湖水质Ⅳ类,主要指标达近30年最好水平,杞麓湖、异龙湖实现脱劣,云南高原湖泊水生态稳中向好。
云南滇池、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杞麓湖、星云湖、阳宗海、异龙湖9个重点高原湖泊,流域面积仅占全省2%,却集中了全省七分之一以上人口,贡献约四分之一地区生产总值,是全省人口最密集、经济最活跃、粮食生产最集中的区域,其保护治理关乎全省可持续发展大局。可这些湖泊均为封闭型、半封闭型断裂构造型湖泊,水体置换周期长、环境承载力低、生态敏感且自我修复能力弱,治理难度与保护压力远超一般水体。
面对治理难题,云南统筹运用法治思维与系统观念,历时3年完成9个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条例集中修订,并出台《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构建起“一湖一条例”+“入湖河道保护条例”的“9+1”全流域法治保障体系。
在法规修订上,云南将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及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三区”管控要求纳入条例,以三类功能区替换原有三级保护区,推动政策转化为法规制度。统一各条例框架、原则和核心制度,解决以往法规协调性不足问题,同时坚持“一湖一策”,针对阳宗海砷污染、程海生态补水等个性化问题细化专项防控措施;针对泸沽湖跨川滇两省特点,与四川建立协同立法机制,实现“同湖同标、一湖一法”,打造跨区域湖泊治理立法样本。
良法善治,方见实效。2025年5月,《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针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的专项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法治监管触角从湖泊延伸至入湖河道,实现“河-湖”全链条管控,与9部湖泊条例衔接,筑牢全流域联治法治根基。
“9+1”法规体系的落地实施,推动重点高原湖泊治理体系实现深刻变革。治理理念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两线三区”管控要求全面落地,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达165.8平方公里,是原有一级保护区面积的2.8倍;治理路径从“末端治理”向“系统施治”转型,严格贯穿“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水生态”思路,推动治理单元从湖泊水体、沿岸排污口,全面延伸至入湖河道全流域,实现流域治理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治理格局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拓展,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将河道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构建共治网格,探索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社会监督,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守护高原明珠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云南将围绕国家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化“9+1”法规体系的实施与完善,做好相关立法的衔接与储备,持续提升湖泊保护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让重点高原湖泊永葆生机活力,为全国湖泊保护治理提供更多“云南样本”。
云南日报-云新闻记者:王淑娟
编辑:徐嵩钦
审核:袁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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