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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听证会举行 靶向破除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痛点难点

7月10日,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召开《昆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围绕草案核心条款落地可行性、实操环节堵点破解路径、长效转化机制建设等关键维度开展深度研讨,广泛征集各界优化建议,靶向破除昆明市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痛点难点,为后续法规正式出台落地筑牢民意基础与实操支撑。

作为云南省科技创新核心策源地、区域经济发展排头兵,昆明富集的科技创新资源尚未充分转化为产业创新升级核心动能,当前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领域仍存在“不能转、不愿转、不会转、不敢转”的共性堵点难点。昆明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已明确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策源地、构建具有昆明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发展目标,迫切需要出台专门地方性立法,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云南省、昆明市先后出台《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昆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等系列专项政策,已沉淀形成一批经过本地实践验证的成熟落地举措;同时国内多地同类地方性法规已落地实施,为昆明市立法提供了可参考的先进经验,当前推进该条例的立法工作已具备充分的政策基础、实践条件与民意支撑。

《条例(草案)》全程紧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核心定位,遵循“源头供给—转化实施—服务支撑—保障兜底”的全链条逻辑主线,系统破解各环节制度障碍。全文共设六章41条,其中“成果供给”板块共6条,搭建起从前端科研布局到后端产业需求精准对接的成果供给制度框架;“转化实施”板块共13条,明确成果转化核心规则与全流程管理规范,细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划分、权益分配等关键制度;“服务协同”板块共8条,构建起覆盖成果筛选、中试熟化、市场化对接全环节的公共服务体系。

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聚焦《条例(草案)》提出优化意见,指出需进一步清晰界定职务科技成果法定定义、优化部分章节条款重复布局等待完善方向。听证环节结束后,全体听证委员进行合议,系统梳理汇总各方意见建议,形成统一的意见吸纳与修改完善思路。《条例(草案)》起草小组现场明确,后续将严格遵照地方立法程序规范,进一步提升法律条款的严谨性与合规性,确保条款完全贴合昆明产业发展实际;针对权属激励、中试平台、财政扶持等市场主体与科研人员高度关切的重点条款,后续将联动市级各职能部门同步编制配套实施细则与操作指引,最大化释放政策红利,为《条例(草案)》正式颁布施行后夯实执行基础。

云南日报-云新闻记者:尹朝平

责编:张晓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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